会议现场
俞海星总经理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12月18日,集团公司在京召开了2012年度法律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俞海星、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马思一出席会议,集团各二级子企业及部分三级子企业法律工作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集团重组以来法律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开展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实务的专题培训。
俞海星总经理作了题为“全面落实新三年目标,提升集团系统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讲话。
俞总对集团公司重组以来法律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对照国资委的要求,对标先进企业,我们的法律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俞总要求集团各级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将法律管理提升与落实新三年目标有机结合,把“三个完善、两个提高”作为法律管理提升的重要目标,把“三个100%、两个80%”作为法律管理提升的基本内容,加快推进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的全面落实。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法律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要提升法律意识,坚持合规经营的底线不动摇;要加强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做好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着力发挥好“四个作用”。二要致力实现“三最”,深入推进“两融合”,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发展与企业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把法律风险降到企业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三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俞总强调:为落实好新三年目标要求,集团决定将规章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划入集团法律部门负责,同时将把各二级单位法制工作建设情况列入今后对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三年目标的核心要求得到全面实现,保障和促进集团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马思一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推进落实新三年目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安排部署了近期的法制工作的几个方向:一是将法制工作建设情况纳入对子企业的考核;二是推进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三是明确法律机构作为合同基础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四是加快推动法律管理信息化建设;五是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夯实法律基础管理工作。
会上,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律部主任肖丹对国资委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的有关要求及具体的考核指标进行了说明。
在会议的交流讨论环节,与会代表广泛发言,交流了本单位法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本企业法律工作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进行了探讨。
会议还聘请专家就“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合同纠纷处理实务”作了专题法律培训。作为一次普法活动,集团公司总部员工及部分二级子企业员工也参加了培训。
本次会议圆满完成全部议程,达到了预期目标。